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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一医生考场上救人考研落榜,见义勇为可以破格录取吗?
文| 徐媛
近日,媒体报道,安徽蚌埠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生刘旸,在去年考研政治考试中,为一位晕倒的考生急救。昏迷考生恢复意识后,他返回座位继续考试。这两天考研成绩出炉,刘旸分数没有达线,与心仪的高校失之交臂,他对记者说,“如果再发生一次,我还会选择救人。”
据刘旸回忆,当时情况十分紧急,大家正在紧张答题,突然一名考生脸色发紫,全身抽搐,昏迷过去。刘旸冲到她的座位前,发现她的心跳、呼吸全部停止。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,可能等不到120。他赶紧为女生进行心肺复苏,持续按压几分钟后,女生呼吸、心跳逐渐恢复。可以想象,如果不是关键时刻刘旸的挺身而出,女生极有可能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。 安徽蚌埠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生刘旸在工作场合,图片来源:网络
新闻出来,刘旸考场救人的行为感动众人,大家纷纷为这位好人医生点赞。很多网友说,虽然他成绩没过线,但他的医德是满分,高校应该对他破格录取,让好人有好报,好人不会因做好事而吃亏。
考研是攸关命运的大事,竞争激烈,考场上每一分钟都很关键,刘旸是第二次考研,为其投入的精力和经济成本可想而知,但在考场紧张答题之际,他将救人放在第一位,不由分说地挺身而出,让垂危的生命脱离险境,用实际行动践行生命至上的理念,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。对这样难能可贵的美德予以奖赏,鼓励更多人在类似情况下施以援手,是社会大众朴素正义感的体现,也是社会良序运行的重要保障。
问题在于,刘旸的善举,是不是达到了需要破格录取的程度?或者说,对刘旸美德的嘉奖,是不是一定要以破格录取为手段?
1.
在支持破格录取的网友中,有人提到了我国第一位女院士林巧稚的故事。民国时期,一直想学医的林巧稚报考协和医学院。在最后一场英语考试时,一位女生中暑晕倒,监考的男老师不方便施救,林巧稚二话没说上前帮忙,跟老师一起将女生抬到休息室。凭借略懂的医学常识,她为女生解开旗袍纽扣,用湿手巾为她降温,女生醒了过来,林巧稚却错过了考试时间。她以为自己彻底没戏,没想到北京协和医学院了解她的救人事迹后,予以破格录取。理由是:“我们协和医学院可以培养无数具有优秀医学技能的学生,但却不一定能够培养出具有优秀医德的学生。”
表面上看,林巧稚和刘旸医生面临的情境类似,同样是至关重要的考试场合,同样是面对危急的同学毫不保留地果断相助。如果说林巧稚的故事颇为传奇,有特殊的时代背景,不可同日而语,那么在现代,见义勇为者被高校破格录取,也不乏先例。
2003年,清华大学破格录取了一位见义勇为的学生。被破格录取的学生叫张亚超,来自河南省新乡一中。在高考前5个小时,他与宿舍外行窃的歹徒搏斗,头部被砸伤。伤情影响了他的正常发挥,只考了576分,与清华大学的提档线相差了72分。清华大学经过学校自主招生程序,对张亚超进行认真考查,破格录取他为自动化系的国防定向生。 同样在2003年,天津大学2002届本科毕业生庄泓刚,考取本校研究生,距天大自定复试分数线相差两分。2001年他曾抢救落水儿童,被授予“天津市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”荣誉称号,学校考虑到他的英勇事迹,将其破格录取。
此外还有,2008年,曾在汶川大地震中舍己救人的申龙、王佳明、欧阳宇航、张博四少年,分别被保送进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等高等学府;2009年,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小英雄的德阳东汽中学女生马小凤和“可乐男孩”薛枭,分别被免试保送到复旦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。2010年,在玉树地震中连救4人的小英雄尕玛朋措被保送进清华大学。
2014年“夺刀少年”的事迹,将相关讨论推向高潮。来自江西宜昌的柳艳兵和易政勇,在公交车上同歹徒激烈搏斗,救了一车人的性命,自己却因身负重伤,错过高考。当时民意沸腾,强烈呼吁高校对两位少年免试录取。很多高校纷纷抛来橄榄枝:清华大学提出,两位少年补考后,若有意向报考清华,招生办会提供帮助,很有可能破格录取;澳门大学直接送来了校长签署的录取通知书,得知他们英语不好后,承诺用一年时间对两个学生进行英语培训。最后两位少年回绝了名校的邀请,凭分数考上了大学。 江西“夺刀少年”柳艳兵
在网友看来,虽然刘旸医生的处境不像“夺刀少年”那么凶险,没有发生流血事件,但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——从挽救生命的角度讲,他善行的意义同样重大,既然这方面早有先例可循,为何不能给刘旸医生一个破格录取的机会呢?
2.
在一众呼吁声中,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。一部分人之所以呼吁破格录取,是不希望看到好人因为做好事而吃亏。但有网友提到,在此次新闻事件中,刘旸考场施救后,监考人员延长了十分钟答题时间——至少在时间方面,当场已经给予刘旸相应的补偿。政治考试是第一场考试,后面的英语和专业课考试不受救人事件的影响。从表面上看,很难说刘旸考研落榜和考场救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。如果救人只是考场上的一个意外,刘旸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大,有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意外,不惜破坏规则,予以破格录取呢?
在反对意见看来,即便只看刘旸善行的性质,不去计较背后的代价如何,也不应该以破格录取作为奖赏的手段。高考也好,考研也好,都是以分数见高下,不是以道德见高下。道德的掺入,会破坏程序正义。说到底,救人是一个偶然事件,那些没有机会在考场上救人,没有被媒体曝光的人,品德难道就不高尚吗?不能因为一个人偶然地救了人,就让他拥有赶超其他人的机会,这对其他考生不公平。
反对者更担心此门一开,会给权力制造寻租的空间。如果有人因为考场救人可以破格录取,因为夺刀救人可以保送,那么再发生类似的事件,尺度和标准该如何把握?谁说了算?这样一来,会不会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,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,也定义为“见义勇为”,以此来申请高考加分或破格录取呢? 资料图
正因为始终伴随公平方面的质疑,高校在破格录取时不得不谨慎。回看以往破格录取案例,除去地震救人等特殊因素,见义勇为固然是重要的考量,但不是唯一的考量。比如2003年被清华大学破格录取的张亚超,平时成绩非常优异,曾经在模拟考试获得全市第一名。如果不是抓小偷受伤,他凭自身实力也很有可能考上清华。且在自主招生过程中,有十位教授参与面试,面试组满意之后,张亚超才拿到了录取通知书。
同样,天津大学破格录取庄泓刚,不仅因为他的英勇事迹,也因为他的专业成绩离复试线只差2分,他在本科学习期间一贯品学兼优。从两个案例中可看到,高校并没有因为好人好事而降低自身的学术标准和教育门槛,破格录取比起说是弘扬正气、奖励善行,更像是高校的惜才之举,不想因为偶然因素,错过一位德才兼备的学生。
见义勇为该不该被破格录取,民众的态度一直是矛盾的。既希望好人受到社会的奖赏、命运的眷顾,又不希望对他们的眷顾,破坏现有的制度,危及整体的公平。在绝大多数人那里,破格录取不是绝对不可行,而是规则的不透明、不公开,让人难以放心。
所以,与其一直在“该不该破格录取”的框架里打转,不如高校完善破格录取的规则——明确基本的分数要求,所考察学生的指标,每个指标的权重——既确保考试选拔人才的价值得以实现,又防止这一规则被人恶意利用。只有透明度有保证,规则经得起质疑,高校多元化的招生诉求,和民众期待嘉奖好人的朴素愿望,大可相互成全。 |